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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而不养弃子于垃圾堆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不称职母亲监护权

绍兴检察 2021-04-28

人们常说,孩子是降临到人间的天使,但作为母亲的马某却说,“我真的不想要这个孩子,如果没有这个孩子对谁都好”。8月13日,不想做孩子母亲的马某,被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。





从建议起诉到支持起诉




越城区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


“本庭宣布撤销马某监护人资格,指定越城区民政局作为监护人……”,8月13日,由绍兴市民政局起诉,越城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马某监护人资格撤销案一审宣判。


“我们认为,马某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,未正确履行监护职责,暴力伤害未成年人,在构成刑事犯罪的同时,也违反民法总则、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,不再适合担任该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。”越城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徐倩说道,“所以我们依法建议民政局向法院申请撤销马某的监护资格。其后,在民政局向法院起诉时,我们支持起诉。最终,法院宣判撤销马某的监护人资格,让这个孩子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能够得到更好地照顾。”





冷血母亲在垃圾堆抛弃婴儿




2019年6月13日凌晨,在绍兴市越城区某村的公共厕所,一名男婴呱呱落地。但是,他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,迎接他的不是家人的欣喜,不是母亲的怜爱,而是冷血母亲带来的一场灾难。

孩子被发现的现场


他的生母马某与一名男子发生关系并怀孕。为了不让与其同居的男友发现,她在公共厕所生产之后,即刻将孩子扔到村里的垃圾堆中。为不被人发现,她还用垃圾堆里的雨衣将孩子全身包住。当天早上5点多,过路村民听到哭声后发现了孩子,立刻报警。孩子被发现时已经四肢冰凉、生命垂危,医生先后诊断出新生儿寒冷损伤综合征、新生儿颅内出血、新生儿脑病等十余种病症,经过一个多月地奋力抢救才从死神手里把他抢了回来。





一审量刑畸轻 依法抗诉促撤销缓刑




案件侦破后,公安机关以马某涉嫌遗弃罪移送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但马某在凌晨将婴儿赤身丢弃在人迹罕至的露天垃圾场,不光时间和地点上不易被发现,更为甚者,马某为了防止被人发现,还用雨衣盖住婴儿全身。归案后,马某仍拒绝抚养孩子,面对审讯,她居然说“我真的不想要这个孩子,没有这个孩子对谁都好……”检察官认为,这不是简单的逃避抚养义务,而是故意杀人,遂以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。


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了故意杀人罪这一罪名,但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六个月。在整个案件中,马某态度冷漠消极,到案后拒不认罪,拒绝抚养孩子,在孩子生命垂危时拒绝手术、拒绝转院,也从未对孩子探望或给予关心,没有任何悔罪表现。越城区检察院认为法院适用缓刑错误,果断提请绍兴市检察院抗诉,最后获得法院二审改判,马某被收监执行。





温暖检察官把爱还给孩子




“这个孩子真的太可怜了,我们应该为孩子多做点事情……”自从第一见到这个孩子后,越城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检察官们一直牵挂着这个孩子。


“案发后,我们第一时间提前介入,了解到孩子的情况很危急,需要得到更专业的治疗,也需要得到更好的照顾。”徐倩介绍道。该院对孩子予以紧急人身安置,对接民政局、儿童福利院进行临时监护,对接省儿保专家进行手术会诊,对接医院争取医药费减免。

检察官到医院看望孩子


一个月后,孩子脱离生命危险,从医院来到了儿童福利院。他今后的生活怎么办?越城区检察院又联合公安机关广泛对接社会资源,争取了10万余元的社会爱心资金,为孩子提供临时生活保障。


“现在越城区民政局已经成为了这个孩子的新监护人,但我们还是会继续进行救助帮扶。我们已在申请司法救助金,为帮助这个孩子尽一点力。同时,我们也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救助帮扶,目前已经得到团委、妇联的响应。我们相信,社会是温暖的,我们要做的就是传递温暖。”该院分管副检察长王建中介绍。








文字:张琪 徐倩

编辑:吴闻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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